1、进货检验和试验由质监科负责。
2、进公司原辅料由财务科下属仓库委托质监科检测:仓库填写“测试通知单”并附以原辅料质量证明书。
3、质监科根据委托单参照公司取样标准进行采样,按有关检验规程进行检验,并作好相关记录。
4、检验完毕依据操作规程判定原料合格与否并开具检验报告单,合格开具一式二份,一份留底,一份送仓库;不合格则开具一式三份,将增开的检验报告单送质监科下属质管科按ISO9000质量认证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5、检验报告须经复核,并由质检负责人审核,表明已按检验规程完成了各项检验。
6、质检人员应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中的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对原料作好状态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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